咸市教基〔2022〕4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持续推动学校“朝读经典、起点阅读”和“研学实践”活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引导中小学生把个人理想融入时代主题、汇入复兴伟业,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书香咸宁·经典润心·与爱同行”——第五届咸宁市中小学经典诵读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促进学校持续开展“朝读经典、起点阅读”和“研学实践”活动,以“赏读诗词之美、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素养”为目的,以“书香咸宁·经典润心·与爱同行”为主题,将现场教学、实地体验相结合,通过引导中小学生传诵诗词经典篇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广大中小学生学习中华经典诗词的热情,感悟祖国美家乡美,将中国梦的种子播洒在孩子们的心田。
二、内容和形式
(一)诗词大会
1.诗词大会以比赛的方式进行,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高中、中职)两大组别,分不同场次先后举行。各县(市、区)小学组选拔3支队伍(咸安区小学组选拔5支队伍);各县(市、区)中学组选拔3支队伍(咸安区中学组和市直学校共选拔5支队伍)。每支队伍队员5人。各县(市、区)小学组和中学组中,均须至少包含1支乡镇学校队伍。
2.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决赛。选拔赛由各县(市、区)学校自行笔试选拔(笔试内容由咸宁市教育局统一提供)。复赛每场5支队伍进行同台比试,积分高的1支晋级决赛,采取淘汰制,最后4支队伍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4支团队进行2场比赛,决出冠亚军。
(二)征文活动
1.征文活动与咸宁市第二十二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相结合,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要紧紧围绕本次经典诵读活动主题展开,务求事例真实,感情真切,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
2.推荐的文稿必须以A4纸打印校对后送评,正文要求4号宋体,字数以600—1500字为宜,文体不限,题目自拟。作品结尾处须写明作者的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若有指导老师,请写明指导老师姓名与联系电话。
3.征文活动的初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各地通过严格的初评后,将评选的优秀征文作品推荐到市教育局参加复评。各地选送推荐征文的数量见附件2。
三、时间和地点
(一)诗词大会选拔赛由各县(市、区)在2022年4月份负责完成,并在4月30日前上报《2022年咸宁市中小学生诗词大会报名表》(附件1)。复赛在2022年5月上旬举行,决赛在2022年5月底举行,复赛和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征文评选在诗词大会活动之后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底完成评选、报送,市教育局在6月份评选。
四、活动要求
(一)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活动,组织专班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做到覆盖面广,参与性强。
(二)诗词大会以诗词知识竞赛为主,比赛内容为中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和经典古诗词、爱国主义经典诗词、咸宁本土文化经典诗词组成。
(三)参加诗词大会复赛和决赛的队伍报到时按照比赛人数配备1至3指导教师,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来往交通费和研学实践活动相关保险由比赛学校承担。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严格按照研学实践活动程序进行,必需购买研学实践活动相关保险,同时选用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车辆,确保师生安全。
(四)诗词大会和征文活动按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奖,颁发证书。
附件1:2022年咸宁市中小学生诗词大会报名表
附件2:2021年经典诵读活动征文比赛作品分配数量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咸宁市中小学生诗词大会报名表
县市区 | 组 别 | |||
学校名称 | 学校位置 | ◎城区 ◎乡镇 ◎农村 | ||
参赛队伍名称 | ||||
参赛选手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就读年级 | 国编学籍号 |
具体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陪同人员名单 (姓名与职务) | 男( )人 女( )人 | |||
备 注 | ||||
注:1.此表须认真填写;2.参赛选手必须为本校在读学生;3.此表务必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李淼华处,邮箱:673364255@qq.com。
附件2
2021年经典诵读活动征文比赛作品分配数量
地区 | 小学组 | 中学组 | 小计 |
咸安区 | 15 | 15 | 30 |
赤壁市 | 10 | 10 | 20 |
嘉鱼县 | 10 | 10 | 20 |
通山县 | 10 | 10 | 20 |
通城县 | 10 | 10 | 20 |
崇阳县 | 10 | 10 | 20 |
合 计 | 65 | 65 | 130 |
注:1.各县(市、区)要严格初审,再报市教育局复审;2.参加复审作品请在6月15日前交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李淼华处,邮箱:6733642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