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定咸宁市市直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 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2022/10/28 4.8k 阅读 143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医保发〔2021〕27号)规定,我市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机制。经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医药医保专家现场考核评分、专家组评审,拟定2家市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供应单位,现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咸宁麦德信药房有限公司中医院店

咸宁市滨河西街17号

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咸宁店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旗鼓村一组

公示期自次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