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29)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一、督察反馈的问题
船舶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能完全满足船舶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的需求,部分船舶生活污水仍采用转运处置,未实现管道上岸,存在环境隐患。
二、整改目标
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消除环境隐患。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所有经营性码头和产生生活污水垃圾的船舶完善生活污水储存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接收容器,满足船舶污水垃圾收集需求。
2.督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企业配备满足实际需求的专业接收船舶和转运车辆,确保辖区内船舶污水垃圾接收需求全覆盖、全收集。
3.因地制宜推进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网规划建设,推动污染物接收码头建设接收管网设施,逐步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2025年12月底前在嘉鱼县具备条件的码头上建一条污染物接收管线,并接入市政管网试运行。
4.2026年12月前,在车埠综合码头改扩建项目中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管道,并配置船舶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设备,消除环境隐患。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1.开展码头、船舶污染物收纳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对辖区经营性码头及涉污船舶实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化整改。督促相关企业及船舶配齐完善生活污水储存设施,统一配置标准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污水、垃圾收纳流程。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查核验机制,常态化核查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及时整改问题,确保设施适配船舶污染物收集需求,实现应收尽收、规范收纳。
2.聚焦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短板,督促辖区转运企业结合港区作业实际,配齐专业接收船舶、密闭转运车辆,补齐运力缺口。规范企业作业流程与设备运维管理,健全作业台账,保障设备稳定运行、人员规范作业。优化运力调度与片区划分,构建全域覆盖的接收转运体系,全面满足辖区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转运需求,消除处置盲区,实现污染物全流程闭环管控,提升港区船舶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水平。
3.嘉鱼县全力推进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网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行业监管责任。结合港区实际,科学规划施工,常态化督导项目建设全过程。截至2026年8月底,石矶头、簰洲湾作业区已建成两条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网并连通城市市政管网,形成完整处置闭环,从源头杜绝二次污染,有效提升港区污染物规范化处置能力。
4.赤壁市完成车埠综合码头污染物接收管道上岸。经市政府同意,将车埠综合码头污染物接收管道建设纳入正在实施的赤壁市沿江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一并规划实施。2026年10月,赤壁市沿江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车埠镇码头片区)完成工程验收,车埠综合码头污染物接收管道已上岸进网,有效消除了环境隐患。
5.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每两年进行一次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运行能力评估”的要求,2026的8月,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咸宁市船舶污染物接转处设施布局完整,总体能力充足,综合接收能力能够覆盖预测需求,转运和处置能力总体适应。嘉鱼、赤壁两地实行了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政策,且持续保持“船E行”船舶污染物接转处电子四联单管理闭环率达100%,始终把长江大保护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抓得严、抓得实。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联系电话:0715-8136965
联系地址:咸宁大道49号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