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参保人员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情况公示(陈丽)

2021/09/09 1.2w 阅读 168 点赞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陈丽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1年9月10日—2021年10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陈丽

参保地:嘉鱼县

参保险种:居民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揭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砲台镇中心卫生院)

票据金额:5718.99元

开票日期: 2021年8月28日

票据号:LD14961407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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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