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医保发〔2021〕27号)规定,我市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机制。经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医药医保专家现场考核评分、专家组评审,拟定1家市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供应单位,现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地址 |
咸宁麦德信药房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旗鼓村一组(鑫博佳苑一楼商铺) |
公示期2021年12月7日至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