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3/11/23 1.3w 阅读 367 点赞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2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咸安小林口腔门诊部

门诊

咸安区水榭花都E2栋

2

咸宁市冯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零售药店

湖北省咸宁市黄畈村四组周家新巷路口1幢103A号、103B号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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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