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政策解读

购买本市商品房(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19/12/30 9.5k 阅读 298 点赞

一、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自备案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2.提取累计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每满一年可办理提取一次。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税务发票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存折)原件;

3.家庭代际互助提取的,还需提供购房所有权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家庭成员页、出生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都为有效证明)。

三、提取办理程序

1.提取人持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

2.经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转入提取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除外条件提示

1.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或提供公积金贷款质押担保未解除的;

2.所购住房超过政策规定的房屋套数;

3.所购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有关提取政策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