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委会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直学校(园):
为切实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法定要求,根据鄂校周边〔2020〕2号《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安委会《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咸宁市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次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评范围。
请各市直学校(园)于9月25日前将《市直学校校园周边环境问题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市直学校校园安全问题隐患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学校周边办(设在市教育局),仅报送盖章文件的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
请各县(市、区)于11月24日前将本地“百日行动”工作总结(不穿靴戴帽,主要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00字以内)和《各县(市、区)“百日行动”汇总表》(见附件3)报市学校周边办(仅报送盖章文件的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
联系人:市学校周边办陈璟,联系电话:8260515,电子邮箱117705152qq.com。
咸宁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咸宁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2020年咸宁市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