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吴晖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吴晖
参保地:通山县
参保险种:居民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武汉儿童医院
票据金额:16460.79元
开票日期: 2021年8月17日
票据号:0002474788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