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字〔2021〕8号)、咸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咸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职改办〔2021〕12号)和市中小学高评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咸宁市中小学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咸教高评办〔2021〕1号)精神,我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高级教师和市直中级教师职务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经市职改办抽查审核并备案同意,现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评审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2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职改办或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并请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市职改办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6室)电话:0715-8235615
市教育局地址: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局三楼教师管理科)电话:0715-8252249
举报邮箱:xianningjs@163.com
附件:咸宁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前公示名单
咸宁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