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2020/07/14 1.8w 阅读 63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校服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19〕245号)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议废止或修改咸市教基〔2013〕65号、咸市教函〔2018〕31号文件的函》的要求,市教育局对近几年来印发的有关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性文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清理和审核。经研究及征得联合发文相关单位的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的通知》(咸市教基〔2013〕65号)、《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校服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和进一步加强校服管理的通知》(咸市教函〔2018〕31号)等2个文件,撤销与5家企业签订的《咸宁市中小学校服采购项目协议书》(2019.01-2020.12)。凡废止的文件和撤销的协议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咸宁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