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6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精诚中医医院 | 医院 | 咸安区横沟桥镇东升路256号 |
2 | 颐仁中医医院 | 医院 | 咸宁市咸安区马柏大道295号 |
3 | 温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希望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 诊所 | 咸宁温泉幸福路1号 |
4 | 温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肖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 诊所 | 咸宁温泉马柏大道186号 |
5 | 咸宁市咸安区民安堂大药房 | 零售药店 | 咸安区车站路北侧长发大厦2幢106-107 |
6 | 咸安国安堂医药商超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6号 |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0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