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咸宁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的公告

2026/01/19 5.3k 阅读 174 点赞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呼吸系统类、耳鼻喉科、心血管系统类和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55号)要求,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我局抽取样本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调查,初步拟定了呼吸系统类、耳鼻喉科等4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xnygzc@163.com;

二、通信地址: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办公室(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622室,邮编437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咸宁市新增呼吸系统类、耳鼻喉科等4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

附件: 1.咸宁市新增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2. 咸宁市新增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3. 咸宁市新增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4. 咸宁市新增体被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咸宁市新增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3:咸宁市新增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咸宁市新增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4:咸宁市新增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