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参保人员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情况公示

2021/03/21 4.9k 阅读 346 点赞

参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将参保人员许保荣(嘉鱼县)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附件1: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报销申请表申请表.jpg

附件2:住院医院收费发票证明发票.jpg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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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