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

2022/03/02 1.9w 阅读 171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统筹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工作,切实维护参保居民切身利益,根据我市参保征缴工作实际,决定将2022年度集中缴费期限在2月28日的基础上继续延长,具体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二、2022年3月31日之后缴费的,待遇享受按照《咸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咸政规【2020】3号)规定的年度中途参保相关政策执行。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