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 示

2020/03/29 1.4w 阅读 60 点赞

依据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申请,进一步做好学校在省教育厅备案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行政办公会研究,不再保留咸宁市卫生学校、咸宁市生物机电工程学校、咸宁市艺术学校、咸宁市交通学校、咸宁市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咸安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六所学校牌子。以上学校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生;2020年秋季学期之前招收的学生仍然用原校名进行学籍注册、颁发毕业证书,完成人才培养;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始入学年级开始,以“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名称招收学生、学籍注册、颁发毕业证书。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4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咸宁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反映。电话0715-826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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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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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