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咸宁市城区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2016/09/12 1.4w 阅读 176 点赞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的技术状况,以保证防空警报设备在紧急情况下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每年公历9月18日为咸宁市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日”,市人民政府、咸宁军分区定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在温泉、咸安、赤壁、嘉鱼、通城、崇阳、通山七城区内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3种:

一、 预先警报: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次,共3分钟。

二、 空袭警报: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次,共3分钟。

三、 解除警报:一次长鸣3分钟。

预先警报发放完毕后,停5分钟发放空袭警报;空袭警报发放完毕后,停顿5分钟发放解除警报。防空警报试鸣从9月18日10时开始,10点19分结束。

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音响后不要惊慌,照常作息。

特此公告。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