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陈宗华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陈宗华
参保地:赤壁市
参保险种:职工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崇阳县中医院
票据金额:2168.70元
开票日期:2023年4月13日
票据号:0118307324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