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岑长清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1年9月18日—2021年10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岑长清
参保地:嘉鱼县
参保险种:职工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武汉博仕中医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票据金额:1180.9元
开票日期: 2021年8月24日
票据号:01952118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