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集中评估,拟将以下4家医疗机构纳入咸安区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公示自即日起7天,即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175-8876622。
咸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集中评估,拟将以下4家医疗机构纳入咸安区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公示自即日起7天,即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175-8876622。
咸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