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教办函〔2022〕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湖北省林木种苗场:
根据湖北省林木种苗场的申请,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相关条款,参照《咸宁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办法〉和〈咸宁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基(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市教基〔2021〕17号)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立评估组,于2022年4月13日对湖北省林木种苗场的经营资质、课程资源、服务管理、安全保障等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组合议,决定授予湖北省林木种苗场为“咸宁市中小学生林木种质资源科普教育基地”。
希望湖北省林木种苗场坚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的建设理念,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三防”安全保障,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基地课程开发,开设《植物的扦插技术》《植物的嫁接技术》《植物病虫害的防治》等系列技术指导课程,开设《叶片标本的制作》《叶脉书签的制作》《植物种群密度的调查》等特色活动课程。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和利用基地的资源,为生物、劳动等学科教学实践活动提供场所和技术支持,培养一批专兼职科普解说员、课程指导教师,助力我市青少年学生科学素养的提升。
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