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新闻资讯新闻资讯

2026年第二批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病退人员公示

2026/03/23 1.9w 阅读 293 点赞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专家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8人(其中2人为事业单位病退人员)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3月2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监察室(咸宁市咸安区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一楼A区15号窗口、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大楼1017室)

电话:0715-8235965(养老工伤保险科) 0715-8235952(监察室)

附件:2026年第二批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退公示.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新闻资讯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