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2025年8月28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葛军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熊武华为咸宁市教育局局长;
胡昌文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王煜为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黄四生为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爱民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金大德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梁薇的咸宁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熊武华的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彭光平的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郑耀英的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华成浩的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琼珍的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煜的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