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市直2025年咸宁市智慧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最终验收尾款支出情况的公示

2025/12/01 7.9k 阅读 241 点赞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的规定,现将市直2025年咸宁市智慧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最终验收尾款支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2日—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xnzysck1403@163.com

附:2025年咸宁市智慧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最终验收尾款支出情况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2025年咸宁市智慧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最终验收尾款支出情况表

序号

单位

支出项目

支出金额(元)

文件依据

备注

1

咸宁市人社局信息档案中心

2025年咸宁市智慧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最终验收尾款

264600

2025年市人社局部门预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