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咸宁市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咸宁市温中、实小教师安居工程(1-7#楼)项目和咸宁市综合训练培训基地项目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该项目存在欠薪事宜,请涉及人员到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登记。投诉电话:0715-8235972,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一楼。
序号 | 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申请事项 | 公示期 |
1 | 咸宁市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咸宁市温中、实小教师安居工程(1-7#楼)项目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 2 | 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咸宁市综合训练培训基地项目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