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8金盛兰杯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在赛事区域飞行的通告

2018/11/05 9.0k 阅读 315 点赞

2018金盛兰杯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将于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上午8时在我市举行,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在赛事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机器在赛事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民广场全区域、咸宁大道(双鹤桥路口至贺胜路路口路段)、双鹤路全路段于11月11日7时至15时实行禁飞管制,除赛事活动工作需要,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包括: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伞)、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动力伞、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

二、如因赛事活动工作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不遵守大型活动飞行器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8金盛兰杯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筹委会

咸宁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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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