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医疗保障工作中行政处罚案件,根据《咸安区医疗保障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近日,区医保局医保局召开2024年第三次行政执法案件审理会,案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机构报告案情和拟处罚意见,案件审理机构陈述案件的初审意见,案审会委员成员依次讨论案情,审议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违法主体是否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案件适用法条是否准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是否恰当等,对提交讨论的事项发表意见。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的,对重大复杂案件完成法制审核后,经案审会主任同意,案件承办机构应当将案件报请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集体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提高医保执法水平、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完善案审会机制,确保医疗保障行政处罚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