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现解除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并公告如下:
一、解除咸宁幸福乐享护理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解除时间:2025年7月17日
解除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咸宁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清算工作的通知》规定:“超过3次以上未按时进行清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取消市内、市外定点资格”工作要求,该院超过3次以上未按时进行清算,影响了全市的清算进度。
二、解除咸宁泉城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解除时间:2025年4月1日
解除依据:根据《咸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文件规定:“第八十一条……乙方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本协议自动终止”工作要求,该院于2024提9月26日提出《关于医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歇业的报告》,暂停后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
特此公告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