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终止咸宁市12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2025/02/24 9.1k 阅读 57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国家两定医疗药机构管理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结合医保系统数据清理工作要求,经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属地原则核实后,拟终止2024年12月31日前系统中无医保结算数据的12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2月25日至3月3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徐梦茜         联系电话:0715-8235553


附件:咸宁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         

关于解除126家医药机构明细.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