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暂停咸宁市11家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5/01/21 1.4w 阅读 510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解除/暂停1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咸宁市解除/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      



咸宁市解除/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医保区划医药机构名称处理方式
1市本级咸宁市同济药店中止医保协议
2咸安区咸宁市健康久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瑾园店主动暂停医保协议
3咸安区湖北百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咸温店主动暂停医保协议
4咸安区咸安夕阳红老年护理院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5咸安区咸宁费森安馨血液透析中心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6咸安区咸宁麦德信药房有限公司渔水路店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7嘉鱼县湖北好药师健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嘉鱼泰丰店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8通山县湖北阿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山便民店解除医保协议
9通山县通山县向阳药店解除医保协议
10通山县通山县本草堂大药房解除医保协议
11通山县通山县天天平价药房解除医保协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