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4/07/25 4.5k 阅读 284 点赞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信息系统验收,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将以下3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康泰堂大药房龙潭店

无等级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潭佳苑小区2号楼1层106号商铺

2

康泰堂大药房下湖路口店

无等级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环城五组(咸宝路97号)

3

咸宁市好药师大药房御龙花园店

无等级

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旗鼓村3栋1-2层S07号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服务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