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3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湖北省康泰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好药师桂语江南店 | 零售药店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5号桂语江南入户大堂一栋-101号 |
2 | 湖北咸宁楚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好药师温泉碧桂园分店 | 零售药店 | 咸安浮山办事处余佐村麦笠山路58号 |
3 | 咸宁市咸安区百姓健康大药房 | 零售药店 | 咸安区渔水路176号 |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至28日,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