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试行)》(咸医保发〔202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现场验收,集中评估,拟将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医务室纳入咸安区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医务室 | 无级别 | 咸宁市咸安区梓山湖生态新城桃源大道66号湖北健康职业学院8#楼1楼 |
公示自即日起7天,即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0175-8876622。
咸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