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0号)、省医疗保障局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骨科高值耗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72号)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全省医保基金开展片区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三片区第二检查组于12月7日至12月13日,在咸宁市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就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组织抽查复查,欢迎社会各届监督,诚恳接受群众如实反映问题。
省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27-87265900;027-87717662。
附件:全省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第三片区第三方联合交叉抽查复查对象名单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
全省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第三片区
第三方联合交叉抽查复查对象名单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在全省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第三片区座谈培训会上的具体要求,我局于11月27日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被检查对象;按照便于就地开展工作的原则,确定了定点零售药店被检查对象,名单如下:
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家: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爱尔眼科医院。
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家:嘉鱼县人民医院、嘉鱼县中医医院、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蒲纺医院。
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家:赤壁市官塘镇卫生院。
四、定点零售药店3家: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嘉鱼城市天地店、嘉鱼县百姓乐大药房一分店、赤壁市同济堂泰和春药店。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