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参保人员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情况公示 2020/11/03 4.3k 阅读 263 点赞 查看原文参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将参保人员高来洲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电 话:0715-8182981附件:结算情况证明 申请表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