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疗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 | 一级 | 咸宁市书台街九重锦2-3区幢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日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疗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 | 一级 | 咸宁市书台街九重锦2-3区幢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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