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3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红济中医医院 | 一级医疗机构 | 咸宁市咸安区马柏大道30-3号 |
2 | 咸宁程亚丽口腔诊所 | 诊所 | 咸宁市温泉潜山路18号B幢1层114A号 |
3 | 湖北康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咸宁天洁店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长江工业园内(天洁国际城-罗马城)2幢1层102号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