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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服务卫生机构一般 诊疗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0/04/28 8.7k 阅读 528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为做好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调整工作,现将《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服务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鄂医保发〔2019〕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0月11日


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服务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