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咸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职改办〔2022〕12号)精神,经学校审核推荐、市高评办资格审查,现将符合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的24人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职称认定结果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职改办、市教育高评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市职改办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6室);电子邮箱735472813@qq.com
市教育高评办地址: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电子邮箱:xianningjs@163.com
附件:2022年度市直学校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咸宁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2022年度市直学校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共24人)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7人):
金依 彭靖波 管诗诗 余雪萍 杨晓婷 晏德林 张予柔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高中部(2人):
李明 梁楠
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2人):
程筱雅 庞蓉
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7人):
陈永涛 周钏 张娴 项怡 孙奥
余旋 顾颜红
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6人):
张宇星 杜颖 徐茜 罗震 郑蔚 陈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