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咸宁市地名咨询专家库 成员的通知

2022/07/12 2.6k 阅读 131 点赞

为推进地名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地名论证专家组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我局拟建立咸宁市地名专家库,专家名额为10-12名,现将组织申报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熟知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在地名管理、城乡规划、人文历史、地理民俗、语言文字等领域有较深造诣;

(四)熟悉咸宁市区历史文化、民间风俗、地理特征和城市建设发展,对市区地名命名更名等有一定研究;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地名管理法规政策以及规划等的起草、论证、评审等工作;

(二)为地名命名更名事项进行专家论证评估;

(三)参与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参与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四)参与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五)宣传地名管理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有关精神,协助督促相关工作落实;

三、申报程序

报名采用个人直接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填写《咸宁市地名专家库专家申报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申报不限性别、职业等条件,同一单位原则上推荐申报1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咸宁市民政局研究确定入库专家,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参与地名命名更名论证、评审时的劳务报酬,参照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发〔2018〕31号)执行;

(四)咸宁市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由市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也可交送或邮寄至咸宁市咸宁大道35号民福大厦3楼市地名办。

邮箱地址:363555598@qq.com,联系人:周月明,联系电话:8139937。

附件:《咸宁市地名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咸宁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