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金精工程·爱满咸宁”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20/09/01 4.5k 阅读 145 点赞

“金精工程·爱满咸宁”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鄂防指办发〔2020〕83号)、《关于印发<咸宁市民政局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民政函〔2020〕9号)通知要求,咸宁市民政局坚持承担社会责任,统筹使用慈善资金,开展“金精工程·爱满咸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对重点人群开展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

一、项目实施范围、周期和受益群体

(一)项目实施范围

在咸宁市本级及6个县(市、区)开展,每个项目选取两个以上服务点,以村(社区)为依托,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二)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

(三)受益群体

直接受益群体:新冠肺炎病亡者亲属;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家庭;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家庭;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

间接受益群体:项目实施村/居的其他居民。

二、项目内容

拟设立项目8个,其中市本级项目2个,分别为20万元/个、10万元/个,每个县(市、区)项目1个,10万元/个。

服务要点:

1.项目计划的服务内容合理,包含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等活动形式,以直接面对特殊群体的服务为主;

2.服务内容贴近特殊群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

3.服务形式须包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等内容。

三、实施流程

1.申报阶段(2020年9月2日-9月22日)

社工机构结合村/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由社工机构于9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报送市民政局。每个机构限申报1个项目。

2.评审阶段(2020年9月23日-10月10日)

咸宁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考察项目申报机构资质,项目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包含项目保障、受益群体需求分析、项目设计方案、社会效益、公益性五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排序。

3.公示立项阶段(10月12日-10月16日)

专家评审结束后,市民政局社管与慈善社工科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执行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四、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1.在咸宁市内登记注册的社工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名心理咨询师,持有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证书;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者,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项目服务产出

1.服务对象日常走访:社会工作者在所服务社区确定有需求的个人或家庭,作为持续关爱陪伴的对象,每月至少上门一次了解近况,并针对服务对象的合理需求链接相关资源,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2.个案服务:社会工作者在服务的过程中确定重点辅导个案,应是有特殊困难或者个体情绪极其不稳定、需要跟进介入提供帮助的个人或家庭。社会工作者持续跟进,对家庭遇到的问题与需求进行评估、制定方案,协助家庭解决问题。

3.小组工作:计划开展心理支持、同伴支持、增能等类别的小组服务,每个小组组员人数不少于5人,节数不少于5次。协助有共同需求的组员相互支持,通过小组的力量缓解疫情带来的压力与痛苦,获得成长。

4.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促进邻里守望相助的社区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培育积极向上的心态,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活力,营造居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的社区氛围。

5.发展社区志愿者、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6.建立社工服务站开展社区活动:开展社工融入的文娱类、教育倡导类活动,或危机干预、疾病预防、公共事件等专题讲座,引导居民科学的看待疫情的发生,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协助社区居民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与相互支持的社区氛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郑永红0715-8139949;电子邮箱:286830416@qq.com;邮寄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5号市民政局5楼。

附件:项目申报书


咸宁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附件:


“金精工程·爱满咸宁”


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书








申报机构: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咸宁市民政局

2020年9月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成立。

二、项目名称统一设置为:“金精工程·爱满咸宁”XX区+项目内容关键词+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应准确,反映项目主要内容。

三、项目经费预算建立在项目活动的基础上,每项活动必须有明细与合计。

四、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填写内容请勿超过要求字数。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于9月18日下午17:00前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电子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盖章后的申报书纸质版报送市民政局。

六、本项目申报书由咸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电话:郑永红0715-8139949

电子邮箱:286830416@qq.com

邮寄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5号市民政局5楼。

项目承诺书

申

报

机

构

承

诺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及时到位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民政局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成立时间


注册登记号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主要业务范围


地址及邮编


""

姓名

职业资格/职称

联系方式(手机)

项目负责人




项目团队










从事专业

社会工作

服务经历


从事心理疏导、

心理咨询

服务经历






二、申报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

地点


项目

执行期


直接受益人群


直接受益

人群数量


间接受益人群


间接受益

人群数量


项目背景


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计划






服务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数量

备注

基本指标请参照方案项目产出,各机构可根据情况添加自主指标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三、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

序号

支出用途

申请金额

预算明细





















总金额(元)



另附:

1.申报机构登记证书

2.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合作证明材料

3.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4.承接机构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5.机构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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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