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要求各地动员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6 1.2w 阅读 440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部署,更广泛地动员社会组织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及时发出倡议书,动员社会组织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2.倡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协助党委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相关工作,为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3.开展相关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应当配合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安排。

4.督促各社会组织要保持组织和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在服务过程中避免感染,做好自我防护。各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做好服务场所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并对本机构人员做好相关提醒。

5.要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协助做好医务工作。建议广大医务社会工作者在做好自我保护的前提下,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协助做好疫情科普、患者心理疏导以及家属安抚等工作,井为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减压支持性服务。

6.发挥“三社联动”作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疫情的预防、治疗和控制的宣传工作以及排查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协助街道、社区为居家隔离者提供咨询和情绪疏导、陪伴和支持服务。


                               咸宁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