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2019/12/20 7.2k 阅读 351 点赞

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完善民政法治建设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法制监督,创新法治宣传,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完善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领导小组。在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及时调整了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二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分解年内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形成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落实相关制度。落实法治工作集体研究、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局领导主持召开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专题会,部署法治民政建设重要工作。

二、切实提高民政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结合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管理、政策解读等方面的新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内部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公平竞争环境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以及无谓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完成党内规范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27件,清理出不属于我局起草或因职能划转不再属于我单位职责的党内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10件,建议修改2件,继续有效9件;完成第二批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未发现我局有设置无谓证明事项。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信息公开促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信息公开促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严格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重点抓好政策法规主动公开,对新近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及时进行公开;另一方面,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今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规范处理法律事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明确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强化审核责任,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6件、各类合同30余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8个。进一步规范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撤销等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推行“一张网”服务

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对权责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办事服务指南,并全部录入湖北政务服务网。进一步精简了审批事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积极做好取消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现了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低于法定办结时限的50%,办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全程网办,即办件占比78.57%。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

完成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完善审管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使用工作,做好监管事项认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加大信息采集工作力度,实现监管事项信息采集工作全覆盖。

(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

积极参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对能通过咸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相比之前压缩了三分之二以上。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一)建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24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开展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及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为机构改革后转隶进入的4名人员及时申请了换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和资格管理制度,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结果等信息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购买录音笔1支,为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物质保障。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按照省民政厅、市司法局要求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各一卷参加案卷评查,同时,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收到各县市区民政局报送行政许可案卷6卷,行政处罚案卷2卷。邀请局法律顾问对各县市区民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初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复审,推动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化解矛盾争议。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按要求移送市司法局(原市法制办)集中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等相关要求。

五、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系统普法

组织2019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全局参加无纸化学法人员24名,实现在编人员全覆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学习宣传。邀请湖北平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晓振律师开展了新《公务员法》和《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2次,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开展了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宪法宣传、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了宪法学习宣传的热烈氛围。开展政务“一张网”宣传工作,在局机关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图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二级单位下载并运用鄂汇办政务服务APP,累计并实名注册下载超过49人次。

(二)做好分类普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村(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同时,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分类普法。通过咸宁民政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咸宁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等媒介渠道,对低保、五保等特困群体,对社会组织,对城乡居民,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等不同普法对象,精准定位,分类施策,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确保普法实效。

(三)开展“以案释法”普法

8月7日,我局在FM88.1咸宁综合广播大型普法直播访谈栏目《法治热线》推出了一期“以案释法”节目,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接受热心听众关于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节目结束后,咸宁人民广播电台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了普法知晓率调查。

我市法治民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为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但也存在着民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待完善、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等问题。

2020年,我们将围绕新时期法治民政建设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规范、保障作用。

一、抓法治宣传,切实提升法治思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好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工作。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春季学习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活动开展好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三是组织好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志愿者服务日、“5.20”、“6.1”儿童节、重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抓制度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方式,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管理流程,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自查范围,确保审查不漏项。二是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贯彻落实《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提升合法性审查的全面性、针对性、科学性,使审查意见更加严谨规范。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指导各行政执法承办科室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和全过程记录,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抓执法监督,着力打造法治民政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工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化“放改服”改革。推进国家“互联网+监管”工作,对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网上录入、网上公示,推动权力运行合法合规。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各县市区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推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


                                    咸宁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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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