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坚持一个引领、打造四个民政、建设七个体系”的工作思路,着力开展“法治民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法治咸宁建设贡献了民政力量。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机构,夯实法治基础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多次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加强学法、用法能力,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日常民政业务。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咸宁市民政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红卫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民政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并确定由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充实工作力量。设立了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选调了法学专业的专职工作人员,聘请了法律顾问,各县(市、区)明确了专门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的人员。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专门考试,全市民政系统共96人领取了由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监督证和行政执法证,极大地充实了民政执法力量。
(二)真抓实干,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始终把提升制度质量作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基础,突出行为规范,加快建立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努力提升民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大力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学法工作。一方面,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的机会,安排集中学法。2月10日,我局特邀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舒宇光作了题为《牢固树立三种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讲座;5月4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了十六潭法治文化公园游园活动;10月31日,邀请市委党校校委、副校长黄卫东作了题为《认真学习新党章 严格遵守新党章——从新党章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培训。另一方面,通过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和发放学习资料、法律法规读本等方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自学。为了检验全局干部职工自学成果,6月27日,咸宁市民政局举行了“牢记《准则》《条例》,做合格党员”知识竞赛活动,9月18日至24日组织参加了《网络安全法》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相关科室现有的各项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汇总和补缺补漏,制定了《机关制度汇编》,重点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决策程序,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定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今年组织开展了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了继续有效、已经失效、需要修改和建议作废的规范性文件,并上报政府法制办。同时,对今年以市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报省厅和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以市局党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报市委法规室备案。
(三)强化培训,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根据省民政厅“七五普法”及咸宁市普法办“法律六进”工作部署,制定了《咸宁市民政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八一”、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六进”活动。同时,全市民政系统利用展板、短信、宣传资料、电视、LED屏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12月4日,参加了市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宪法日“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局“两微一端”平台,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以及关于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进行主动公开。依法处理公民、法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整个流程规范有序。
(四)多措并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更新完善权力清单。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精神,我局建立了权责清单,完成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录入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列出了“一次办好”事项,并在市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二是规范执法人员资格。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认证,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程序申请执法证,所有执法人员均持有湖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下发了《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民政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一次集中评查,共评查案卷7件,发现问题18个,整改18个。同时,与办案人员一起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避免产生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此次案卷评查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案件的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在年初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7年度法治民政建设目标责任管理书》,下发了《2017年咸宁市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各县(市、区)民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并经常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完善“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一机制”。同时,依法接受并认真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法制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建议的满意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及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证明,把依法行政同政务公开相结合、同规范服务相结合、同落实政策相结合,既规范了民政执法行为,又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扩大了民政部门的社会影响,为整个社会了解民政、参与民政、支持民政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法治民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和面临着执法力量还相当薄弱,全市绝大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还存在“零处罚”等问题。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民政部门权力运行,依法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民政法治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坚持理性执法、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民政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继续落实好“七五”普法规划安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民政干部对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提升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与单位法律顾问的联系,使其充分参与民政重大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民政干部法制教育培训、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等事项,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丰富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行政执法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半年检查等措施,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消除民政行政执法“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