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宁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到2021年底、2022年底、2023年底,全市分别有30%、50%、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到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逐步推进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室。
二、建站的方式有哪些?
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等合法主体)运营管理、与乡镇(街道)民政办合署办公和直接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方式,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
三、社工站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主要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社会救助服务。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二)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倡导丧葬新风,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三)社区治理服务。在社区以“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为抓手,推进“五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在农村着眼于乡村振兴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注重培育发展文体类、生产服务类、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激发乡村活力。
(四)养老服务。建立特困供养老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联系制度,开展生活照料、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社会支持、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
(五)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监护缺失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开展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开展政策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四、建站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社会服务和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不高于上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总支出5%的比例安排。
五、社工站的人员怎么配备?
综合考虑乡镇(街道)面积、人口和特定人群服务对象等因素,按照每个社工站2-4人配备驻站社工,同时配套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各地可选择合适途径配备驻站社工,一是采取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方式,由承接机构派驻人员;二是鼓励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社工的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人才;三是通过“以钱养事”岗位人员、社区网格员等提升转化的方式,组建服务团队。
六、对驻站社工有什么要求?
驻站社工一般要求以中青年为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