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2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 1 | 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咸宁店 | 零售药店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旗鼓村一组 |
| 2 | 高新温泉陈涛口腔诊所 | 诊所 | 咸宁市温泉滨河东路71号 |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