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2/04/07 4.9k 阅读 130 点赞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2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医药机构名称医保定级地址
1

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咸宁店

零售药店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旗鼓村一组


2

高新温泉陈涛口腔诊所

诊所

咸宁市温泉滨河东路71号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