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陈泽函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2年4月7日—2022年5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何三红
参保地:嘉鱼县
参保险种:居民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票据金额:30170.01元
开票日期:2021年12月3日
票据号:202012057167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