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魏梅芳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魏梅芳
参保地:咸宁市
参保险种:职工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赤壁市中医医院
票据金额:12972.09元
开票日期: 2021年11月28日
票据号:0113897775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