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咸宁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调整上调至4510元的解读

2021/07/08 1.5w 阅读 466 点赞

7月1日起,咸宁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有调整,月最高缴存额由4146元提高至4510元,月最低缴存额维持在138元不变。调整期从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

2021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保持在5%-12%。在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单位和职工个人,一般按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缴存,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比例为12%。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希望缴存单位重视,保障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调整。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上门指导,宣传政策,做好有关单位的促调工作。

职工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相比之前提高了,对薪资很高的公司管理层人员而言是喜讯,因为每月又多了几百元的收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