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复评和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咸医保发〔2021〕13号),市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度组织开展了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复评工作,现将复评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复评已通过的可继续享受该病种门诊慢性病待遇。逾期未提交复评资料的或复评未通过的,将从2022年1月1日起暂停相关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复评人员因故未能及时提交复评申报材料错过本年度集中复审的,可按复评相关要求,参加后续季度的集中评审。
附件:1.2021年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复评人员名单
2.2021年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复评未提交复评资料人员名单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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